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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跨境商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日期:2021/5/25 18:25:43 人气:9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恒丰跨境商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恒丰跨境商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建投企采-2021-001

2.3服务地点:恒丰跨境商务中心(新郑综合保税区康一路以南,郑港十一路以北,富三街以西);

2.4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新郑综合保税区康一路以南,郑港十一路以北,富三街以西。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564.88平方米,约6.84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374.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72.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01.75平方米。容积率2.48,建筑密度31.21%,绿地率31.96%,机动车停车位140个,防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使用年限50年。项目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9层,建筑高度34米,其中1层为展示区面积1194.01平方米,2层为餐饮区面积1322.92平方米,3层--8层为办公区面积7837.26平方米,9层为休闲区面积1590.64平方米,屋面为机房层面积215.52平方米。电梯共计3台,其中1部消防电梯。外墙为玻璃幕墙,内部为地板砖地面和乳胶漆墙面,地下室地面为环氧树脂地面。其中物业服务面积16374.66平方米,物业收费面积12172.91平方米。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

2.8招标范围:服务区域范围内包括综合服务、卫生保洁、安保秩序、应急服务、会议服务、公用设施设备(消防、电梯、空调、监控、给排水、供电等)养护维修、房屋日常养护维修、绿化养护管理等及停车场(库)的物业管理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40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济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具备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有五年从事物业管理经历,三年以上写字楼管理经验(提供承诺书);专业职能熟练,知识面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身体健康(上岗前向招标人出示疾控中心办理的个人健康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以来须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0㎡的类似物业管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3.4财务要求:

3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关网上查询材料)(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3.7招标人有控股的服务企业,或者招标人被该服务企业控股,且该企业的资格符合要求的,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2609时00分至2021年0601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套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616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附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话:0371-86190506

 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8楼

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轩先生、周女士

 话:0371-66310862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电子邮箱:zzzdgczx@126.com

2021年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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