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安县上海路跨连霍高速桥梁景观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DZB-LY-2021016
2、项目名称:新安县上海路跨连霍高速桥梁景观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33941.73元
最高限价:433941.73元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一 | 新安县上海路跨连霍高速桥梁景观提升项目 | 433941.73 | 433941.7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上海路跨连霍高速桥梁景观提升项目 ,工程内容为不锈钢栏杆提升,青白石桥台,防撞墙刷真石漆及洗墙灯、路灯工程提升。
(2)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3)工 期:3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谈判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4其他:
(1)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3、方式:报名时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上海路建设大厦4楼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上海路建设大厦4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4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安县上海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0379-67289673
2.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