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2020CCF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0-32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2020CCF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0-32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2020CCF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2020CCF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项目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展开,由郑州大学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线下活动在郑州做主会场,北京为分会场。其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的具体内容包括线上直播平台与线下展览平台的租用,以及与直播相配套的技术维护支持、更新调试;邀请企业界人士,高性能计算行业用户代表等参会;分论坛奖杯奖牌的的制作;PR宣传:会前预热文章撰写,邀请媒体报道、专访,各媒体线上直播推流;北京线下直播间直播场景的搭建,物料制作,直播相配套的设备,直播信号转码推流以及北京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等内容。需以高性能计算技术的研究进展与趋势、高性能计算的重大应用为主题,对活动进行统一策划。
5.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见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最新文件执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完成本合同所具有的设备清单和人员力量情况介绍(附人员证件、说明等),相关介绍资料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8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关网上查询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通过网络递交响应文件、远程解密,不再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1778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系人:轩先生、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先生、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