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空货运综合服务产业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375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211-410173-04-05-961205,招标人为郑州飞骆驼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资金39.57%、银行贷款31.66%和企业自筹资金28.7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空货运综合服务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KG-JS-202604025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明湖路以南、和睦街以西、祥符刘路以北、前程东路以东。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99350㎡,总建筑面积25833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2034㎡,地下建筑面积63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物流仓、装卸平台、坡道、综合楼、门卫室、设备房、地下车库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厂区红线内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35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9000㎡,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3#、5#物流仓、装卸平台、坡道、综合楼、门卫室、设备房、地下车库等配套工程。
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234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4#、6#物流仓、门卫室、设备房、装卸平台、坡道,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厂区红线内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含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7计划工期:一标段:340日历天;
二标段:3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8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3.3.2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作为项目经理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注: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或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可以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②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③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④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项目经理业绩另需提供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中标公示(公告)、业绩合同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均须明确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
⑤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仅需牵头人提供)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标段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项目定标顺序为二标段、一标段,如在二标段已被确认为中标人,则其一标段定标时不再参与定标。
注:上述二标段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其联合体任意成员作为一标段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标候选人时均不再参与定标。
3.9其他要求:
3.9.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9.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9.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9.4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31日,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l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飞骆驼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皇老师
电 话:0371-89906897
电子邮件:\
l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振琦
项目组其他成员:谢静文、马双影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系人:张振琦、谢静文、马双影
电 话:0371-66310862
电子邮件:zzzdgczx@126.com
l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 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件:gqjgkz@126.com
2026 年 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