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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安康佳苑保障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河南智达 来源: 日期:2026/3/18 14:09:25 人气:61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安康佳苑保障房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郑港经发投资〔2025〕347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安康佳苑保障房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603014

2.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大寨路与雍州路东北角

2.4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5583.90平方米(约68.3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54873.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2193.40平方米,包括住宅118891.30平方米、配套用房 13002.10平方米、门卫 100.00 平方米、设备用房 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2680.00平方米,其中人防兼车库22080.0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600.00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道路及硬化、绿化、大门、围墙、室外管网、停车位等配套工程。

2.5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概念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扩初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各专业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景观、道路、防震、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幕墙、精装修(含软装)、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试桩、降水、抗震支架、智能化、钢结构、BIM设计、燃气、热力、外立面泛光照明、正式电、标识标牌及标线设计(含人防标识、地库划线标识、楼宇标识)等专项设计)及相关优化工作。

2)工程设计服务:配合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评审会及相关的报批报建,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取得建规证;各专业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技术交底、施工图图纸会审、各阶段的施工现场的设计巡场和技术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配合完成后续施工样板及材料的选型认样;配合完成项目相关的技术总结文件、完成各设计阶段需要的汇报、对接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技术配合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规划要求

2.8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周期:10日历天;其余阶段设计周期:35日历天。(注:设计周期不包含招标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202311-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对于以上(2)、(3)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9日至20260325日,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08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系人:谢静文、张振琦

联系电话:0371-66310862

邮箱: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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