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01-410173-04-01-919139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一期方案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1019
2.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至园博园东七路,南至思存路,西至孙武路,东至园景街。
2.4项目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40000平方米(约360亩),总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90亩,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训中心、教研室、配套服务用房(学员宿舍、教师宿舍、餐厅、活动室等功能)及室外配套。
2.5投资估算:约135000万元,其中一期约63000万元。
2.6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含深化方案设计、扩初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立面控制手册及外立面材料选样等);配合建筑施工图审核、建筑效果相关材料的选型定样等相关配合工作。
(2)工程设计服务范围:配合参与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评审、配合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核、配合方案图纸交底、单体外装修材料的选择及建筑最终外装效果的控制、配合环境设计等其他相关的设计图纸评审、定期参加设计巡场,解决现场施工相关设计疑难问题,确保建筑效果完整呈现。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2.8设计周期: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送审稿报招标人审核,后续节点满足招标人要求。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含投标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4年0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1)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参加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1月27 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2月26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 系 人:梅林、谢静文
电 话:0371-66310862
邮 箱: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5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