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投资财务尽调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投资财务尽调单位入围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157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投资财务尽调单位入围项目一标段;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投资财务尽调单位入围项目二标段;
2.4入围家数:一标段:入围4家投资财务尽调单位;
二标段:入围4家投资财务尽调单位;
2.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
2.7招标范围:选聘机构负责科创集团、各子集团及各子(控)公司以下业务:
集团公司、各子集团及各子(控)公司股权及资产收购、合资公司设立、直接对外投资、通过私募基金对外投资等标的企业和标的资产的财务尽职调查,以业务、投资角度重点关注标的企业和标的资产整体运营情况、揭示投资风险、进行财务预测等;集团公司、各子集团及各子(控)公司作为出资人参与基金设立时对基金管理人的财务尽职调查,重点关注基金管理人的财务状况、历史业绩及管理能力。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分所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时间为准)。须提供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及与本单位(或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一标段、二标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业绩要求:
一标段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合作的财务尽职调查类似业绩各一项(1.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合作对象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的证明资料,注明业绩类型,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内容为准;2.类似业绩指招标范围所列业务类型中任意一类财务尽职调查业绩)。
二标段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招标范围所列业务类型中的任意一类财务尽职调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并注明业绩类型,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内容为准)。
注:一标段、二标段的资格项业绩可以重复。
3.4财务要求:
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页或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注:未按要求提供查询信息的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12月03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入围的,则入围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3.6其它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关网上查询材料)(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或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可不提供该项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优先中一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0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0601019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180号南侧6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先生
电 话:0371-66310862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电 话:0371-60601020
邮 箱:kcjtjjjc@163.com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