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2024-2026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水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服务编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40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2024-2026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水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服务编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00000元
最高限价:26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港财采公开-2024-40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2024-2026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水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服务编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 2600000 | 26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拟选聘3家机构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提供水工程建设规划、水土保持、防洪评价等建设工程水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服务。具体服务范围与内容以征集人实际委托为准。
5.2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编制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建设工程水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服务,并包含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全部工作内容。
5.5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5.6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本服务期限的终止仅指期满后不再委托新增业务,而非已承接项目服务周期的结束。入围中标单位接受委托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单项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周期内所有委托服务内容。
5.7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5.9报价方式: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投标费率不得高于100%。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提供劳动合同及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本单位交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供应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征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许茂
联系方式:0371-86083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系人:梅林、张振琦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林、张振琦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