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气污染源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比选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1011室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气污染源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ZDZB-ZZ-2023044
3、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4、预算金额:180000元
5、采购需求:
5.1工作内容:在已有的源清单工作基础上,提供基准年为2022年的航空港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服务;提供航空港区涉气企业的2023-2024年秋冬季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服务;提供航空港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的全口径清单填报审核服务;提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审及保障类企业审核服务。
5.2工期控制目标: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3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见工期控制目标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2、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必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1011室
3、方式: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格式提供)
3.3法定代表人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获取比选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其中授权委托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留原件,其它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103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103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比选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官网(https://www.zzhkgq.gov.cn/zfxxgk/bmzwgk/?797)上发布。比选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29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系人:梅先生、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