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夷陵区东方中小学测量、地勘、设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GJS0540-202301-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3-00720
3、项目名称:夷陵区东方中小学测量、地勘、设计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9(万元)
6、最高限价:239(万元)
7、采购需求:
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规划设计、精细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工程测量、工程勘察、规划设计、精细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时限内分阶段分别提交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他专业设计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4.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他勘察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5.拟派本项目的组成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建筑专业人员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结构专业人员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给排水专业人员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电气专业人员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暖通专业人员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岩土专业人员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6.投标人的“设计类”和“勘察类”相应专业诚信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100 分];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9日17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3.说明: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4.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6..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9日17时30分止,项目名称为“夷陵区东方中小学建设项目测量、勘察、设计(第2次招标)”,公告中出现不一致时以本条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东湖初级中学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梅子垭村4组
联系方式:13487268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陵科技园二楼
联系方式:0717-7711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健雄
电 话:0717-77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