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正文

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日期:2022/8/4 11:12:13 人气:18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

2.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路与如云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用地面积65917.9平方米,约98.98亩。总建筑面积190040.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246.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793.77平方米。容积率2.08,建筑密度38.65%,绿化率12.97%,停车位1446个。项目共13栋厂房,其中7栋九层厂房,总建筑面积101079.89平方米;5栋六层厂房,总建筑面积35560.16平方米;1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070.39平方米。结构使用年限50年。项目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13栋厂房。电梯共计35部(客梯22部,货梯13部。外墙为玻璃幕墙,内部为水泥地面和乳胶漆墙面,公共区域为地板砖,地下室地面为环氧树脂地面。其中服务面积190040.16平方米,收费面积137246.39平方米;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服务期限: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

2.7招标范围:服务区域范围内包括综合服务、卫生保洁、安保秩序、应急服务、会议服务、党建服务、公用设施设备(消防、电梯、空调、监控、给排水、供电等)养护维修、房屋日常养护维修、绿化养护管理等及停车场(库)的物业管理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40周岁以下,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有五年及以上从事物业管理经历,三年以上产业园管理经验(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身体健康(岗前向招标人提供疾控中心办理的个人健康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1010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01月01日以来须承担过类似产业园物业管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1901月01日至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关网上查询材料)(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3.7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1010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0509时00分至2022年0811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0825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8楼

联系人:孟女士

 话:0371-861971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系人:梅先生、周女士

 话:0371-66310862

 箱: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话:0371-60601020

 箱:tkjjjc@163.com

20220804


    标签:
  • 网站首页|公司概况|新闻中心|造价咨询|招标采购|业绩展示|政策法规|诚聘英才|互动交流|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8-2019 ,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7006023号
    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www.zhidazixu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