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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焦村煤矿家属院、教育局家属院、陆浑管局家属院等53个老旧小区楼体改造提升项目(小区红线内)EPC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日期:2022/8/2 20:39:49 人气:2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区焦村煤矿家属院、教育局家属院、陆浑管局家属院等53个老旧小区楼体改造提升项目(小区红线内)EPC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区焦村煤矿家属院、教育局家属院、陆浑管局家属院等53个老旧小区楼体改造提升项目(小区红线内)EPC工程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2-40

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2)0204号

招标编号:偃建招(2022)23  

3、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偃师区焦村煤矿家属院、教育局家属院、陆浑管局家属院等53个老旧小区楼体改造提升项目(小区红线内)EPC工程,本工程位于洛阳市偃师区,主要内容包括焦村煤矿家属院、教育局家属院、陆浑管局家属院、种子公司家属院、槐化路1号物资局工业品家属院、花园西街信用社家属院、气象局家属院、火车站综合楼、五交化饮食服务公司民主路火车站、迎宾馆家属院、房管局家属院(胜利街82号87号)、残联家属院(胜利街10号)、中成开发楼、原土地局金地小区、运管所家属院、交通局家属院、科协家属院、锦城花园3号院、锦城花园5号院、首阳路燃气公司家属院、农业机械公司家属院、民主路车队家属院、民主路运输公司家属院、建材公司家属院民主路50号等53个老旧小区共计2860户居民的楼体改造及基础设施改造,涉及社区道路规整、新建栅栏围墙、增加机动车停车位、门禁、景观绿化改造、给水、雨水、污水管网改造、电力工程改造等工程的前期的勘察设计、预算编制与施工。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资金+企业自筹,100%;

6、招标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投资概算金额为5434万元,评审审定金额的100%

7、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8、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一个标段;

1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设计内容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各项检测、保修工作和配合审计等工作。还包括测绘、施工图审查、临时设施、保险、诊断测评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4、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1)施工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可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0803日至20220809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825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首阳大厦6楼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19937952229 

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8118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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